關于(yú)申報2017年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的(de)通知

各有關機構:


根據《廈門市人(rén)民政府關于(yú)印發全面推進大(dà)衆創業萬衆創新創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(dì / de)示範城市實施意見的(de)通知》(廈府〔2015〕277号)的(de)規定,爲(wéi / wèi)做好2017年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申報工作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(yī / yì /yí)、申報條件

(一(yī / yì /yí))在(zài)廈門市注冊,并實際投資于(yú)廈門轄區小微企業的(de)創業投資企業,可申請創業投資風險補償。申報機構須符合下列條件:

1.創業投資企業已對廈門轄區企業進行了(le/liǎo)實際投資,所投資企業爲(wéi / wèi)廈門市“5+3+10”現代産業體系中的(de)小微企業;

2.創業投資存續期爲(wéi / wèi)半年以(yǐ)上(shàng),投資存續期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(de)股東變更手續之(zhī)日起計算;

3.創業投資企業占所投資企業的(de)股權比例不(bù)高于(yú)50%;

4.有至少3名具備3年以(yǐ)上(shàng)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(de)高級管理人(rén)員;

5.管理和(hé / huò)運作規範,具有嚴格合理的(de)投資決策程序和(hé / huò)風險控制機制;

6.按照國(guó)家企業财務、會計制度規定,有健全的(de)内部财務管理制度和(hé / huò)會計核算辦法。

(二)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(de)小微企業必須符合工信部、統計局、發改委、财政部聯合印發《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》(工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号)的(de)小型、微型企業标準。

二、資金支持方式

按2016年度實際投資額度的(de)5%給予風險補償,單個(gè)項目最高不(bù)超過100萬元,2017年已通過其他(tā)渠道(dào)獲得财政資金支持的(de)項目,專項資金不(bù)再予以(yǐ)重複支持。

三、申報資料

(一(yī / yì /yí))2017年廈門市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申請表。

(二)創業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表。

(三)2016年創業投資企業的(de)投資情況彙總表。

(四)創業投資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。

(五)企業主要(yào / yāo)投資管理人(rén)員介紹材料,包括但不(bù)限于(yú):三名以(yǐ)上(shàng)(含三名)管理人(rén)員的(de)從業背景、投資紀錄。

(六)所投資企業的(de)營業執照複印件。

(七)2016年12月所投企業《廈門市地(dì / de)方稅務局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(單位)》。

(八)創業投資企業與所投資企業其它股東或合作方簽訂的(de)股權投資協議。

(九)入資憑證複印件及加蓋工商部門查詢章的(de)公司股東名單(含股東持股比例和(hé / huò)持股數額)。

(十)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(de)真實反映創業投資的(de)專項審計報告(注:專項審計報告須由廈門市2016年綜合評價排名前30名的(de)會計師事務所出(chū)具)。

(十一(yī / yì /yí))真實性負責的(de)聲明。

四、資料報送時(shí)間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址

符合條件的(de)申報單位請按通知要(yào / yāo)求認真填報完整2017年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申報資料和(hé / huò)所需表格,并膠裝成冊(一(yī / yì /yí)式兩份)。紙質申報資料報送時(shí)間爲(wéi / wèi)6月15日前,同時(shí)要(yào / yāo)求電子(zǐ)版一(yī / yì /yí)起上(shàng)報,超過規定時(shí)限不(bù)予受理。

資料報送地(dì / de)址爲(wéi / wèi)廈門市思明區展鴻路82号金融中心大(dà)廈45樓,同時(shí)請攜帶電子(zǐ)版資料進行現場拷貝,收件時(shí)間爲(wéi / wèi)上(shàng)午0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
五、聯系方式

項目申報輔導單位:廈門市創業與投資協會

聯系人(rén):陳奕玲

電話:0592-3502862

附件:廈門市2017年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申報資料


廈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      廈門市财政局

2017年5月15日


附件下載:

http://xxgk.xm.gov.cn/jrbzfxxgk/zfxxgkml/tzgg/bmtz/201705/t20170515_1657707.htm